为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旅游信息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安排部署,结合我县旅游工作的实际,制定《平和县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 县旅游局为我县旅游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,县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。 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: 一、主动公开 (一)公开范围 县旅游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如下政府信息: